月小猫写的《替身三年,他终于在病床前喊了我的名字》这本书都非常的棒,是比较完美的一本书,陆廷深沈念阮清禾给人印象深刻,《替身三年,他终于在病床前喊了我的名字》简介:好像在确认自己没有看错。“沈**,你的情况……”他推了推眼镜,“CT显示你的胰腺尾部有一个占位,大约4.3厘米。我们做了……
《替身三年,他终于在病床前喊了我的名字》精选:
结婚三年,他每晚抱我,喊的都是另一个女人的名字。
我以为他不知道我偷偷把避孕药换成维生素,
以为他不知道我每次听到“阮阮”时指甲掐进掌心的疼。直到我在医院查出胰腺癌晚期,
生命只剩三个月。我提出离婚,他当着我的面把诊断报告撕得粉碎:“沈念,
你签了五年协议,一天都不能少,死也得死在陆家。”他不知道,
我抽屉里锁着他和白月光的所有合照,
每一张背后都写着日期——那是他每一次喝醉后喊错名字的日子。
我把死亡证明藏在枕头底下,开始数着日子等死。他却突然每天准时回家,
开始学做我喜欢的菜,甚至在深夜抱我时,嘴唇贴着我耳垂,第一次喊出了我的名字。
“沈念。”就这两个字,我等了一千零九十五天。可我已经没有时间了。
第一章嫁给你那天,我就知道自己是个赝品三年前嫁进陆家那天,我就知道自己是个赝品。
婚礼在江城最贵的酒店办,来了三百多人,光鲜花就花了二十万。
李芸——我婆婆——亲自盯的现场,连桌布的颜色都换了三遍。最后定的是香槟金,
她说:“清禾喜欢这个颜色。”那是婚礼上我第一次听到“清禾”这个名字。
我穿着婚纱站在休息室门口,透过门缝看见李芸拉着陆廷深的手说话。她声音不大,
但休息室隔音差,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地灌进我耳朵里。“廷深,妈知道你不容易。
但你爸身体不好,公司那些股东天天盯着,你不结婚,他们不安心。沈念那姑娘我查过了,
孤儿,没背景,听话。你先娶着,等清禾回来……”“妈。”陆廷深打断了她,
声音冷得像冰窖,“够了。”我站在门外,手捧着花,指甲掐进了花茎里。
玫瑰的刺扎进皮肤,疼得我倒吸一口气。后来司仪叫我进场,我对着镜子补了个口红。
镜子里的女人穿着定制婚纱,化了精致的新娘妆,笑起来露出四颗牙齿,温婉得体。
但我知道,这件婚纱是按照阮清禾的尺寸改的——她比我高两厘米,裙摆拖地的时候,
我得踮着脚走,才不会踩到。那天晚上,陆廷深喝了很多酒。他被人扶进婚房的时候,
脸红得像煮熟的虾,领带歪在一边,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解开了,露出一截锁骨。
他靠在门框上眯着眼睛看我,那双深褐色的眼睛被酒精泡得发红,像一只受伤的野兽。
“阮阮。”他说。我站在床边,穿着真丝睡衣,头发散在肩膀上。听到这两个字的时候,
我整个人像被人泼了一盆冰水。他踉踉跄跄地走过来,一把把我拽进怀里。他的力气很大,
手臂箍着我的腰,像要把我揉进骨头里。他身上的酒气混着雪松的香水味,冲进我的鼻腔,
呛得我眼睛发酸。“阮阮,别走。”他把脸埋在我的颈窝里,嘴唇贴着我的皮肤,
声音含糊不清,“求你了,别走。”我被他箍得喘不上气,肋骨硌着他的手臂,生疼。
我张了张嘴,想说“我不是阮阮”,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。因为我想起了那份协议。
协议是我嫁给他之前签的。白纸黑字,五年的婚姻,五千万的报酬。
附加条款写得很清楚:乙方(也就是我)需履行陆太太的一切职责,维护陆家的体面,
不得做出任何有损陆家声誉的行为。没有一条写着“乙方有权拥有自己的姓名”。
所以我没说话。我站在那里,像一根木头,让他抱着,让他喊着别人的名字。
那天晚上他抱着我睡了一夜,手臂始终没有松开。我睁着眼睛看天花板,看了一整夜。
天花板上有一道细细的裂缝,从灯座的位置蜿蜒到墙角,像一条干涸的河流。
我在心里对自己说:沈念,你签了字的。五千万,够福利院翻新三栋楼,
够给院长妈妈请最好的护工。你不亏。可是为什么眼睛这么酸呢?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,
身边已经空了。床单冰凉,枕头上有他压过的痕迹,但人不见了。
床头柜上放着一张卡和一个信封。信封里是一张纸条,上面只写了四个字:“买点衣服。
”是陆廷深的笔迹。字迹很硬,一笔一画都带着棱角,像他这个人一样。
我拿着那张纸条看了很久,然后把它夹进了日记本里。
那是我嫁进陆家后做的第一件事——给他写过的每一张纸条编号、存档。后来我才知道,
这个习惯有多可笑。就像一个死刑犯在牢房的墙上画“正”字,记着自己还剩几天。
婚后的日子,比我想象中更难熬。陆家的规矩很多。李芸——我不太敢叫她“妈”,
因为每次我叫“妈”的时候,她都会愣一下,
好像觉得这个称呼不该属于我——她每天早上八点准时打电话给我,问我今天的安排。
不是关心,是查岗。“念念,今天有什么安排?”“妈,我想去趟美术馆。”“美术馆?
廷深知道吗?”“他不知道,我就是……”“你出门之前跟廷深说一声。你是陆太太,
不是普通小姑娘,别让人拍到你不该去的地方。”不该去的地方。她说的是美术馆。
我大学学了四年的艺术管理,在她眼里,连美术馆都是“不该去的地方”。后来我就不去了。
不是因为听话,是因为去了也没意思。每次出门,司机老张都跟着我,他倒不是监视我,
是李芸让他“照顾”我。但老张跟在我后面,我走在美术馆里,
周围的人都看我——不是看我这个人,是看我身后那个穿黑西装的中年男人。
有人小声说:“那是陆家的儿媳妇吧?听说是个孤儿,攀上高枝了。”“可不是嘛,
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。”我假装没听见,脚步不停,从一幅画前面走到另一幅画前面。
莫奈的睡莲,画面上全是温柔的紫色和蓝色,可我什么都看不进去。
我满脑子想的都是:她们说得对,我就是攀上高枝了。但不是什么手段,是一张脸。
一张和阮清禾七分像的脸。陆廷深很少在家。他早上七点出门,晚上十一二点才回来。
有时候更晚,有时候干脆不回来。他不回来的时候,不会给我打电话,不会发消息,
就像我这个人不存在一样。我一个人住在那套三百八十平的公寓里,
从客厅走到卧室要经过一条长长的走廊。走廊的灯是感应式的,我走过去的时候,
灯一盏一盏地亮,走过去了,又一盏一盏地灭。每次走那条走廊,
我都觉得自己像一具行尸走肉——我来了,灯亮了;我走了,灯灭了。
没有任何东西因为我而改变。我开始养花。最开始养的是绿萝,最好活的那种,
浇点水就疯长。后来养了栀子花,
因为陆廷深的浴室里放着一瓶栀子花味的沐浴露——那是阮清禾喜欢的味道。栀子花不好养。
我查了好多资料,买了好几种肥料,每天定时浇水、松土、搬到窗边晒太阳。
可它还是黄了叶子,蔫了花苞,最后死了。我蹲在花盆前面,用手指戳着干裂的泥土,
忽然觉得那盆栀子花就是我。被搬到了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地方,用了最好的肥料,
得到了最精心的照料,但还是活不成。因为根不在这个土里。
第一次听陆廷深在梦里喊“阮阮”,是我们结婚的第十七天。那天他回来的早,
十点多就到家了。我在客厅看书,听到门响,条件反射地站起来,走过去接他的外套。
他把西装外套递给我,手指碰到了我的手。他的手指很凉,骨节分明,触感像一块冷玉。
他看了我一眼,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一秒,然后移开了。“还没睡?”他问。“等你。
”他没接话,直接去了书房。我等了他一个小时。十一点的时候我去敲书房的门,
他说“你先睡”。我就回卧室了,躺在那张两米乘两米二的床上,缩在床的左侧。
床的右侧——他的那一边——平整得像一面镜子,被角折得整整齐齐。
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。迷迷糊糊中,感觉到床的另一侧陷了下去,然后一只手臂伸过来,
把我揽进了怀里。他抱得很紧,胸膛贴着我的后背,心跳隔着两层睡衣传过来,咚、咚、咚,
沉稳有力。他的下巴抵在我的头顶,呼吸喷洒在我的发丝上,带着淡淡的酒味。“阮阮。
”他低低地喊了一声。我的后背僵住了。“阮阮,别走。”他的声音在黑暗中显得格外清晰,
每一个字都像针尖一样扎在我心上。我想动,想推开他,想说“我不是阮阮”。但我没有。
我只是闭着眼睛,假装自己睡着了。因为我不知道醒来之后的沈念,该怎么面对这句话。
那天晚上之后,我开始失眠。不是因为睡不着,是因为不敢睡。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,
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抱住我,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听到那两个字。那种感觉就像躺在悬崖边上,
你知道自己随时会掉下去,但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。我试过等他睡着了再睡。
可他睡着的时间很不规律,有时候十二点,有时候一两点。我撑到凌晨,眼皮重得像灌了铅,
最后还是扛不住。每次被“阮阮”叫醒的时候,我都假装听不见。我把脸埋进枕头里,
咬住枕巾,不让自己发出声音。有时候他会在梦里说更多的话——“阮阮,
我想你”、“阮阮,你为什么不回来”、“阮阮,我错了”——每一句都像有人拿着钝刀,
一下一下地割我的肉。不是那种锋利的疼,是钝的、慢的、一刀一刀磨的疼。疼久了,
就麻木了。结婚三个月的时候,我已经能面不改色地听他喊“阮阮”了。他喊他的,
我睡我的。不是不在乎了,是疼到一定程度,身体会自动切断痛觉神经。
就像把手放在冰水里,刚开始冷得刺骨,过一会儿就没感觉了。不是水变暖了,是手冻麻了。
第二章陆太太的自我修养李芸每个月都会办一次家宴,雷打不动。说是家宴,
其实是鸿门宴。每次去老宅之前,
我都要提前一天准备——做头发、做指甲、选衣服、配首饰。不能太素,
显得不尊重;不能太艳,显得轻浮。鞋子不能太高,李芸不喜欢我比她高;也不能太平,
陆家的儿媳妇不能穿得像逛菜市场。我花了一年时间才摸清这些门道。第一次家宴,
我穿了一条浅蓝色的连衣裙,化了淡妆,头发披着。李芸看了我一眼,什么都没说,
但那一眼的意思我读懂了——不满意。果然,第二天她就让人送来了一本杂志,翻到某一页,
用红笔圈了一个圈。那一页上是一件藕粉色的旗袍,领口有手工刺绣的兰花,标价三万八。
“念念,下次穿这种。”她在电话里说,语气温和,但不容置疑,
“清禾以前就喜欢这种风格,你穿应该也好看。”又是清禾。我挂了电话,坐在沙发上,
盯着那件旗袍的照片看了很久。藕粉色,手工刺绣,高领,七分袖。很端庄,很素雅,
很像一个“合格的陆太太”。但那不是我。我二十六岁,喜欢穿白T恤和牛仔裤,
喜欢把头发扎成马尾,喜欢帆布鞋。可这些东西,在我嫁进陆家的那天,
就被留在了福利院门口的那个行李箱里。旗袍我买了。不是花陆廷深的钱,
是用我自己攒的积蓄。三万八,够福利院的孩子们吃三个月的肉。
穿上那件旗袍站在镜子前面的时候,我差点没认出自己。镜子里的女人端庄、素雅、温婉,
嘴角挂着恰到好处的笑。看起来就像一个从小在豪门长大的千金**。只有我自己知道,
这件旗袍下面,是一具瘦得肋骨根根分明的身体。嫁进陆家三个月,我瘦了十二斤。
不是陆家不给饭吃,是吃不下。每次看到陆廷深,喉咙就像被人掐住了一样,食物咽不下去。
第二次家宴,我穿了那件旗袍。李芸看了我一眼,满意地点了点头:“这才像话。
”陆廷深坐在对面,从头到尾没有看我。他面前的牛排切得整整齐齐,一口都没吃。
李芸问他怎么了,他说不饿。不饿?他中午就没吃饭。我早上出门的时候看了一眼厨房,
他昨晚喝剩的醒酒汤还放在灶台上,原封不动。他也在瘦。结婚三个月,他瘦了大概十斤。
颧骨比以前更突出了,下颌线像刀削一样锋利。他的眼睛下面总有青黑色的阴影,
像好几天没睡好觉。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睡觉。也许是想阮清禾想到睡不着,
也许是工作压力太大。我不敢问,因为我们的对话从来不会超过三句。我问了,
他也只会说“没事”,然后转身走开。有一次我鼓起勇气,在他去书房之前拦住了他。
“廷深。”他停下来,看着我。“你最近……是不是有什么心事?”他没说话,只是看着我。
那种目光让我很不舒服——不是在看一个人,是在辨认一个人。他在辨认我是不是阮清禾。
“没有。”他说,然后绕过我,走进了书房。门在我面前关上了。我站在走廊里,
听着门锁咔嗒一声落下,忽然觉得自己像一个乞丐。站在一扇紧闭的门前,
手里端着一个破碗,等着里面的人施舍一点注意力。可他连看都不愿意多看我一眼。
结婚半年的时候,我发现了一件事。陆廷深的书房里有一个上锁的抽屉。
我从来不会去翻他的东西——那不是“陆太太”该做的事。但有一天我打扫书房的时候,
不小心碰掉了桌上一摞文件,文件散落在地上,我弯腰去捡,看到最下面压着一张照片。
照片上是一个女人,穿着白裙子,站在一片薰衣草花田里,笑得眉眼弯弯。是阮清禾。
照片的背面写着一行字,是陆廷深的笔迹:“清禾,2019年夏天,普罗旺斯。
”我把照片放回去,把文件摞好,继续打扫。那天晚上,我失眠了。
不是因为嫉妒——我没有资格嫉妒。是因为我终于确认了一件事:陆廷深不是不会爱人,
他是不爱我。他可以把一个人的照片放在书桌最显眼的位置(虽然压在一摞文件下面,
但他每天都要翻那些文件,他每天都看得到),可以在梦里喊一个人的名字喊半年,
可以为一个人把自己折磨成这副模样。他会的。他什么都会。他只是不愿意对我做。
后来我偷偷收集了很多他们的照片。从阮家的照片墙上翻拍,从陆廷深的旧手机里找到,
从网上搜到。我找了一家打印店,把照片洗出来,装进一个铁盒子里。每一张照片背面,
我都写了一行字。第一张——他们在大学门口的合影,两个人穿着学士服,
阮清禾踮着脚搂着他的脖子,他低头看她,笑得眼睛弯成月牙。
背面我写:“2018年6月,他们毕业了。他这辈子笑得最开心的一天。
”第二张——阮清禾生日会上,他给她戴皇冠。她闭着眼睛,他微微弯腰,
两个人的嘴唇几乎贴在一起。背面我写:“2019年3月,他看她的眼神,像在看全世界。
”第三张——机场,阮清禾拖着行李箱过安检,他站在外面,手插在口袋里,肩膀绷得很紧。
照片只拍到了他的侧脸,但我能看到他眼眶是红的。背面我写:“2020年9月,她走了。
他哭了。这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看到他哭。”二十三张照片,记录了另一个女人和他的一切。
我把铁盒子锁在床头柜最底层的抽屉里,密码设成了他的生日。我知道这很病态。
就像一个受虐狂收集施虐者的凶器,每一件都沾着血,但每一件都让她觉得离他更近一点。
可我没有别的办法了。他不跟我说话,不看我,不给我任何东西。我只有这些照片。
这些照片让我觉得,至少我了解他——我知道他笑起来的弧度,知道他看喜欢的人时的眼神,
知道他难过时抿嘴唇的习惯。这些东西,是他给阮清禾的。一分一毫都没有给过我。
但我偷来了。通过那些照片,我偷来了一点点。第三章第三年的夏天第三年的夏天,
江城热得像蒸笼。我越来越瘦了。
不是因为心情不好——虽然心情确实不好——而是身体开始出问题了。最开始是胃疼。
吃完饭就疼,像有什么东西在胃里搅。我以为是胃病,去药店买了胃药,吃了几天,
没什么用。后来变成了腹痛,不是胃的位置,是更下面一点,肚脐周围,
有时候疼起来像有人拿钝刀子在肚子里剜。我开始频繁地去厕所,不是拉肚子,就是疼。
蹲在马桶上,双手抱着肚子,额头抵着膝盖,等那一阵疼过去。有时候疼得厉害了,
会出一身冷汗,衣服都湿透了。但我没有去医院。不是不想去,是不敢去。
我不敢让陆廷深知道我不舒服。因为如果他知道了,
要么不闻不问——那会让我更难过;要么问一句“怎么了”——那会让我更绝望。
一句敷衍的关心,比不关心更残忍。而且我害怕。害怕查出来什么不好的东西。
害怕我连这最后一点“健康”的资本都没有了。我从小就知道,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,
健康是唯一的本钱。没有家世,没有背景,没有靠山,只有这具身体。如果连身体都坏了,
我就真的一无所有了。但身体不会因为你害怕就不坏。七月初的一个晚上,我在厨房做饭。
切西红柿的时候,手忽然抖了一下,刀切到了手指。伤口不深,但血流了很多,止都止不住。
我把手指放在水龙头下面冲,水都红了,血还在往外渗。我盯着那个伤口看了很久。
以前被刀切了,压一会儿就止住了。现在压了五分钟,血还是止不住。
我的凝血功能出问题了。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,陆廷深又喝醉了回来。他照例抱着我,
照例喊“阮阮”。我睁着眼睛,听着他的呼吸声,手指上贴着创可贴,伤口还在隐隐作痛。
我在想,如果我现在死了,他会发现吗?也许要等到明天早上,他醒来的时候,
发现怀里的人已经凉了。他会害怕吗?会难过吗?会打电话叫救护车吗?
还是只会皱一下眉头,觉得“真麻烦”,然后打电话给律师处理?我不敢想答案。
七月十五号,我终于去了医院。不是因为我下定决心了,是因为疼得实在受不了了。
那天早上我在卫生间里吐了,吐出来的东西是黑色的。我上网查了一下,
黑色呕吐物是消化道出血的征兆。我坐在马桶盖上,拿着手机,
看着屏幕上那些可怕的搜索结果,手在发抖。我去了江城第一人民医院,挂了消化内科。
医生问了我的症状,摸了摸我的肚子,脸色变了。他让我去做CT,说可能是胰腺的问题。
做CT的时候,我躺在那个巨大的机器里,听着机器发出的嗡嗡声,看着头顶白色的天花板,
忽然觉得很平静。不管结果是什么,都无所谓了。三天后我去拿报告。
周医生——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男人,戴着金丝边眼镜——把我叫进诊室,关上门,
让我坐下。他的表情很凝重,手里拿着一沓检查报告,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,
好像在确认自己没有看错。“沈**,你的情况……”他推了推眼镜,
“CT显示你的胰腺尾部有一个占位,大约4.3厘米。我们做了穿刺活检,结果出来了。
”他停顿了一下,看着我。“是胰腺癌。腺癌,低分化。”低分化。我后来查了才知道,
低分化意味着恶性程度很高。“什么期?”我问。声音很平静,
平静得不像一个刚被宣判的人。周医生犹豫了一下:“……IV期。有肝转移的迹象。
”IV期。晚期。我坐在那把硬邦邦的塑料椅子上,手指抠着膝盖。抠得太用力了,
指甲嵌进了肉里,但我不觉得疼。“还能活多久?”周医生推了推眼镜,没有马上回答。
他大概不习惯病人问得这么直接。“如果不治疗的话……三到六个月。如果积极治疗,
有可能延长到一年左右。但是沈**,你这个位置不太好,靠近大血管,手术风险很高。
我建议先做化疗,看能不能把肿瘤缩小一些。”三到六个月。我今年二十五岁。我结婚三年。
我的生命还剩九十天到一百八十天。“我知道了。”我站起来,“谢谢周医生。
”“沈**——”周医生叫住我,“建议尽快住院。你的身体状况不太好,白蛋白很低,
凝血功能也出了问题。如果再拖下去——”“我会考虑的。”我走出医院的时候,
外面的阳光白花花的,刺得眼睛疼。我站在台阶上,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天空。
六月的天蓝得不像话,没有一丝云,像一块巨大的蓝色幕布。手机响了。是陆廷深。
“今晚老宅家宴,六点,别迟到。”五个字。我把手机屏幕按灭,把诊断报告折叠好,
塞进包的最里层。然后我笑了一下,对着空气笑了一下,嘴角上扬的弧度恰到好处,
露出四颗牙齿。三到六个月。够了。够我把所有的事情安排好了。
离婚、收拾东西、回福利院看看院长妈妈、去一趟海边——我一直想去看海,但从来没去过。
够了。那天晚上去老宅之前,我回了家,换了那件藕粉色的旗袍,重新化了妆。
镜子里的女人看起来和往常一样——端庄、素雅、温婉,嘴角挂着恰到好处的笑。
没有人看得出来她刚刚被判了死刑。
这就是三年“陆太太”生涯教会我的最重要的技能——把所有的东西都藏在笑脸下面。
疼要藏起来,委屈要藏起来,绝望要藏起来。什么都不准露出来,露出来就是不体面。
我对着镜子笑了笑,然后转身出门。第四章她回来了阮清禾要回国的消息,
是我在老宅家宴上听说的。不是陆廷深告诉我的,是李芸。“念念啊,清禾下个月回来。
”李芸端着茶杯,语气轻描淡写,好像在说“明天天气不错”一样。我正在夹菜,
筷子停在半空。“我听说了。”我说,把菜夹到碗里,假装不在意。“她这次回来就不走了。
她爸身体不好,公司也需要人接手。”李芸看了陆廷深一眼,“廷深,你知道吧?
”陆廷深“嗯”了一声,面无表情。我低头吃饭,把米饭一粒一粒地送进嘴里。
米饭嚼在嘴里没有味道,像在嚼纸。阮清禾要回来了。这件事我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。
但当它真的来了的时候,我还是觉得胸口像被人压了一块石头。她回来了,我就该走了。
替身的保质期到了。回家的路上,车里安静得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。我坐在副驾驶上,
看着窗外的夜景。江城的夜晚很漂亮,霓虹灯把整座城市染成金色和红色。
“你没什么想说的吗?”陆廷深忽然开口。我转过头看他。他单手握着方向盘,目视前方,
下颌线条绷得很紧。“说什么?”“随便。”我想了想,说:“她回来之后,
你是不是就不需要我了?”陆廷深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敲了两下。这是他紧张时的习惯动作,
我观察了三年才知道的。“协议是五年。”他说。“我知道。但如果你不需要我了,
我可以提前——”“沈念。”他打断我,“你签了字。”他的语气很硬,
像在说一件不容更改的事。不是“我不希望你走”,是“你签了字”。是契约,是法律,
是束缚。唯独不是感情。我转过头继续看窗外。“好。”我说,“五年就五年。
”虽然我可能活不到五年了。阮清禾比我预想的回来得更早。七月初的一个傍晚,
我在超市买菜的时候,接到了她的电话。“你好,请问是沈念吗?”她的声音很温柔,
软糯的南方口音,像春天的风。“我是。请问您是?”“我是阮清禾。”我的手一松,
购物篮掉在了地上。苹果滚了一地。我蹲下去捡,一颗一颗地把苹果捡回篮子里。
旁边一个大妈帮我捡了两个,嘴里嘟囔着:“小姑娘,当心点啊。”“对不起,对不起。
”我连声道歉。捡完苹果,我拿着手机站起来,发现电话还没挂。“沈念?你在听吗?
”阮清禾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担心。“在的。阮**,你好。”“我想见你一面。
”我的手指攥紧了手机。“什么时候?”“现在。我在你公寓楼下的咖啡厅。
”我站在超市的货架前,周围是琳琅满目的商品,耳边是嘈杂的背景音乐,
但我什么都听不见。我满脑子想的都是——阮清禾来了,她就在我家楼下。她要见我。
为什么?她想看看她的替身长什么样?想警告我离陆廷深远一点?
还是……只是想看看那个替代了她三年的人,到底是个什么东西?“好,我马上回来。
”我把购物篮放回原处,空着手走出超市。回去的路上我走得很慢。不是因为走不快,
是因为腿软。我穿着平底鞋,但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。我在想,阮清禾长什么样?
我看过她无数张照片,但照片和真人是两回事。照片是死的,真人是活的。
真人会呼吸、会眨眼、会动,会让我清清楚楚地看到我和她之间的差距。七分像。
那三分不像的地方,大概就是她高高在上、我低到尘埃里的原因。到了咖啡厅门口,
我深吸了一口气,推门进去。风铃叮叮当当地响了。我一眼就认出了她。她坐在靠窗的位置,
面前放着一杯拿铁,手里翻着一本杂志。她穿了一件白色的亚麻衬衫,
下面是一条卡其色的阔腿裤,脚上踩着一双裸色的高跟鞋。头发松松地挽在脑后,
几缕碎发垂在耳边。她抬起头,看见了我。那一瞬间,我在她眼睛里看到了震惊。
不是那种夸张的、戏剧化的震惊,是一种细微的、克制不住的瞳孔收缩。她大概没想到,
我和她真的那么像。“沈念?”她站起来,笑了笑,“请坐。”我在她对面坐下,
要了一杯温水。两个人面对面坐着,沉默了几秒。我注意到她的手边放着车钥匙,
是一辆保时捷。钥匙扣上挂着一个小熊挂件,毛绒绒的,和她整体的气质不太搭。
大概是某个重要的人送的。“谢谢你愿意见我。”阮清禾先开口。“阮**找我有什么事?
”她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,放下。她的手指很漂亮,修长白皙,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,
涂了一层淡粉色的甲油。“沈念,我不想拐弯抹角。”她看着我的眼睛,“我来找你,
是想告诉你一件事——我和廷深之间,已经结束了。三年前就结束了。”我没有说话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