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网络作家“用户43568272”所著的都市生活小说《真少爷被拐卖致死豪门父母才想起家里还有个亲儿子》,主角是路清远路尘沈晚,小说正在连载中,本文剧情精彩纷呈,非常不错,更多精彩章节,敬请期待!小说主要讲述的是:我不会管。这个家,我也不想待了。”“你敢!”路清渊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,带着一丝惊慌和色厉内荏,“路朝!你给我站住!你今天…………
《真少爷被拐卖致死豪门父母才想起家里还有个亲儿子》精选:
电话打来的时候,我正在修剪花园里的白玫瑰。那是母亲沈晚最喜欢的花。她说,
这种花纯洁、高贵,就像她失散多年的亲生儿子,路尘。“是路朝少爷吗?
”电话那头的声音很陌生,带着公式化的冷静。我停下手中的剪刀,答道:“我是。
”“这里是C市公安局,我们找到了您的……弟弟,路尘。他……在一场斗殴中意外身亡,
请家人尽快过来确认遗体。”轰的一声,我的大脑一片空白。剪刀从我手中滑落,
锋利的刀刃没入泥土,也像**了我的心脏。路尘,那个被我那对豪门父母念叨了二十年,
找到了三年,却始终不肯回家的“真少爷”,死了。我握着手机,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,
声音干涩得几乎发不出来:“……地址。”记下地址后,我立刻拨通了父亲路清远的电话。
响了很久,才被接起。背景音里是觥筹交错的喧闹和悠扬的古典乐,
一个娇媚的女声在旁边说着什么“路董,您真是宝刀未老”。“什么事?
”路清远的声音带着一丝不耐烦,仿佛我的打扰是天大的罪过,
“我和你妈正在参加慈善晚宴,天大的事也等我们回去再说。”“爸,”我深吸一口气,
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,“路尘……他出事了。”电话那头瞬间安静了下来。
几秒钟后,路清远的声音变得无比尖利和急促:“你说什么?路尘怎么了?他在哪儿?
”“他死了。在C市,警察让我们去认尸。”“啪!”一声脆响,似乎是酒杯摔碎的声音。
紧接着,我听到了母亲沈晚歇斯底里的尖叫:“你说什么?!我的尘儿!我的尘儿怎么会死!
路朝!是不是你这个灾星克死了他!是不是你!”我没有回答。
心脏像是被一只冰冷的手攥住,缓缓收紧,疼得我无法呼吸。二十二年了,
我以为我已经习惯了。习惯了做他们完美亲儿子的替身,
习惯了他们透过我看另一个人的眼神,习惯了他们找到路尘后对我的彻底无视。可我没习惯,
在他们亲生儿子死讯传来的一刻,他们对我的第一反应,是咒骂和迁怒。“地址发给我!
我们马上过去!”路清远的声音像是淬了冰。电话被他狠狠挂断。我站在花园里,
看着那丛开得正盛的白玫瑰,忽然觉得无比刺眼。这二十二年来,
我活得就像这丛被精心修剪的玫瑰,努力按照他们的喜好,长成他们想要的样子。我学马术,
学金融,学四国语言,在社交场上游刃有余,把路氏集团的继承人扮演得完美无缺。
所有人都夸路家有个好儿子,温文尔雅,能力出众。只有我自己知道,我只是个赝品。
三年前,他们终于找到了被拐卖多年的路尘。我清晰地记得那一天,路清远和沈晚欣喜若狂,
包了私人飞机,亲自去那个偏远的小镇接他。他们走的时候,甚至忘了跟我说一声。
我在那个空荡荡的别墅里,等了他们三天。三天后,他们回来了,
脸上带着无法掩饰的失望和愤怒。路尘不肯跟他们回来。那个在街头混迹多年,
抽烟喝酒打架样样精通的少年,用一种轻蔑的眼神看着他们,说:“有钱了不起?
老子不稀罕。”他们在我面前大发雷霆,骂路尘不识好歹,骂当年的人贩子毁了他们的儿子。
沈晚抱着我的胳膊哭了一整夜,她说:“朝朝,还好,妈妈还有你。你比他乖,比他懂事。
”那一刻,我天真地以为,二十年的养育之恩,终究是有分量的。我以为,
他们或许会慢慢接受,我才是那个一直陪在他们身边的儿子。可我错了。从那天起,
“路尘”这两个字,就成了这个家里一个禁忌的、却又无处不在的幽灵。他们嘴上不说,
却用行动告诉我,我和他之间,隔着血缘的天堑。他们会瞒着我,偷偷给路尘打钱,
每一次都是七位数。他们会派人去C市,试图用金钱和权势摆平路尘惹下的所有麻烦。
沈晚的房间里,摆满了路尘从小到大的照片,那是他们通过**一点点搜集来的,
而我的照片,只有一张集体照,被随意地塞在书房的角落。路清远会在喝醉后,
指着我的鼻子说:“你为什么不是他?你要是我的亲儿子,该有多好。”是啊,
我为什么不是他。这个问题,我也想问问老天。如果我不是,
那为什么要把我送到这个富丽堂皇的牢笼里,让我做了二十二年的傀儡?半小时后,
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以一种近乎疯狂的速度冲进了别墅。司机刹车踩得太急,
轮胎在地面上划出刺耳的声响。车门打开,路清远和沈晚冲了出来。他们还穿着晚宴的礼服,
路清远一身高定西装,一丝不苟,沈晚则穿着价值百万的香槟色长裙,妆容精致。只是此刻,
他们的脸上,满是焦急和狰狞。“地址呢?C市公安局的地址!”路清远冲我吼道,
眼睛猩红。“我已经让王叔准备好车了,随时可以出发。”我平静地回答。
沈晚一把抓住我的手臂,长长的指甲几乎要嵌进我的肉里。“路朝!你告诉我!这不是真的!
我的尘儿怎么会死!他那么年轻!他只是不懂事,他会回来的!”她的声音尖锐得像一把刀,
刮着我的耳膜。我看着她,这个我叫了二十二年“妈妈”的女人。她的脸上没有悲伤,
只有无法接受事实的疯狂和愤怒。“警察是这么说的。”我一字一句地回答。“废物!
都是废物!”她猛地推开我,开始口不择言地咒骂,“警察是废物!你也是废物!
我让你去C市劝他,让你把他带回来!你是怎么做的?啊?你就眼睁睁看着他出事?
”我笑了,笑得有些发冷。一年前,路尘在外面跟人抢地盘,打断了别人的腿,
被关进了局子。是他们,命令我,让我这个“假少爷”,去C市捞他们“真少爷”。我去了。
在看守所里,我第一次见到了路尘。他比我高半个头,瘦削,眼神桀骜不驯,
像一头永远不会被驯服的野狼。他看着我,从头到脚地打量,
然后嗤笑一声:“你就是那个顶替我的冒牌货?”我没说话,只是把律师和保释文件递给他。
他看都没看,直接把文件撕得粉碎。“回去告诉那两个老东西,别他妈来烦我。
老子烂在泥里,也比回那个金笼子快活。”这是他对我说的唯一一句话。
我把他的原话转告给了路清远和沈晚。路清远气得砸了书房里最喜欢的古董花瓶,
沈晚则哭着说,都是我这个“外人”**了路尘,否则他不会这么叛逆。从那天起,
他们就勒令我,不许再跟路尘有任何接触。现在,路尘死了,这个罪名,又安在了我的头上。
可笑,真是可笑至极。“上车!”路清渊不耐烦地打断了沈晚的咒骂,他拽着她,
粗暴地塞进了后座,然后回头,用一种命令的口吻对我说:“你也来。”我没有动。
“你聋了吗?我让你上车!”路清远的声音里充满了暴躁的怒火。我看着他,
平静地问:“我去干什么?”“你是他哥哥!你去给你弟弟收尸,不是天经地义吗?!
”他吼道。哥哥?我从来都不是他哥哥。在他眼里,我是抢了他二十二年荣华富贵的冒牌货。
在你们眼里,我只是一个用来安抚你们失子之痛的替代品。现在,这个替代品,
还要去给你们真正的儿子收尸。何其荒谬。“路清远,”我第一次连名带姓地叫他,
“他是你的儿子,不是我的弟弟。”路清远愣住了,似乎没料到我敢用这种语气跟他说话。
他的脸色瞬间涨成了猪肝色,指着我,手指都在发抖:“你……你叫我什么?反了天了你!
路朝,我告诉你,你吃我们家的,穿我们家的,你的一切都是我们给的!现在让你做点事,
你还敢跟我摆脸色?”“就是!你这个白眼狼!”沈晚在车里尖叫起来,
“我们养了你二十二年,你就这么回报我们?你的心是石头做的吗?尘儿都死了,
你连去见他最后一面都不肯?”我看着他们扭曲的嘴脸,听着他们理直气壮的指责,
忽然觉得,这二十二年的父慈子孝,就像一个漫长而滑稽的笑话。我笑了。
在这死寂的、充满火药味的夜里,我的笑声显得格外突兀。“你笑什么?
”路清渊的眼神像要杀人。“我笑我自己,”我收起笑容,一字一句,清晰无比地说道,
“我笑我竟然花了二十二年的时间,才看清楚,在你们眼里,我到底算个什么东西。
”“一个好用的工具,一个听话的傀儡,一个……可以随时丢弃的替代品。”“现在,
你们的亲儿子死了,你们不是悲伤,是愤怒。愤怒他没有像你们期望的那样光宗耀祖,
愤怒他给你们高贵的门楣抹了黑。”“你们让我去,不是因为我是他‘哥哥’,
只是因为你们需要一个人来处理这些你们觉得肮脏、丢脸的后事。对吗?”我的每一句话,
都像一把刀,狠狠地扎进他们虚伪的面具之下。路清远的脸色由红转白,又由白转青。
沈晚则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,疯狂地尖叫:“你胡说!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!
我们对你不好吗?你吃的穿的,哪一样不是顶级的?我们缺你什么了?
你现在竟然这么污蔑我们!”“是,你们给了我最优渥的物质生活,”我坦然承认,
“你们把我培养成了一个完美的继承人。但你们给过我一点点的爱吗?”“我的家长会,
你们去过一次吗?”“我生病住院,你们来看过一眼吗?”“我拿到国际奥赛金牌,
你们有过一句夸奖吗?”“没有。你们所有的关心和爱,
都给了那个存在于你们想象中的‘路尘’。你们透过我,看的永远是他。就连我这个名字,
路朝,都是为了‘朝思暮想’你们的儿子,对吗?”这些话,我压在心底二十二年,今天,
终于痛痛快快地说了出来。路清远和沈晚被我问得哑口无言。他们的脸上,闪过一丝心虚,
但很快就被更浓烈的愤怒所取代。“强词夺理!”路清远怒喝道,“我们忙于事业,
没时间管这些小事!我们把你养这么大,就是让你来跟我们计较这些的吗?”“够了。
”我不想再跟他们争辩。毫无意义。夏虫不可语冰。自私到骨子里的人,
永远不会觉得自己有错。“你们自己去吧,”我转过身,向别墅里走去,“路尘的后事,
我不会管。这个家,我也不想待了。”“你敢!”路清渊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,
带着一丝惊慌和色厉内荏,“路朝!你给我站住!你今天要是敢走出这个门,
你就永远别想再回来!路家的一切,都跟你再没有任何关系!”我停下脚步,却没有回头。
我笑了,发自内心地笑了。“这正是我想要的。”“路清远,沈晚,从今天起,我们两清了。
”说完,我头也不回地走进了那栋困了我二十二年的华丽牢笼。这一次,不是回家,
而是告别。去C市的路程,气氛压抑得仿佛能拧出水来。最终,我还是上了车。
不是因为路清远的威胁,也不是因为沈晚的哭闹。而是因为王叔,
那个从小看着我长大的司机,他红着眼眶,几乎是哀求地对我说:“小朝少爷,
你就当可怜可怜我这个老头子,陪他们去一趟吧。老爷和夫人现在情绪激动,我怕路上出事。
”我看着这个头发花白的老人,最终还是心软了。一路上,路清远和沈晚坐在后排,
没有再说一句话。但我能感受到两股怨毒的视线,像针一样扎在我的背上。
沈晚的哭声也从未停止,但那不是悲伤的呜咽,而是充满了怨恨和不甘的嚎哭,
听得人心里发毛。车子在高速公路上飞驰,窗外的夜景飞速倒退,









